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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启动经开区塘汛街道中心社区9、12、13、16、22、23、24、25、26组集体土地征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经开区塘汛街道中心社区9、12、13、16、22、23、24、25、26组,拟征收面积约12.5307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实际征地范围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2022年第70批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示结束后,经开区塘汛街道办事处将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等工作,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图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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