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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绵阳高水医院处有人在街面上散发小广告”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辖区中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件后,我局城郊中队执法人员于1月4日到高水医院进行调查。经查,绵阳高水医院确实在外散发了小广告。对此,我局城郊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医院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禁止在城市道路散发经营性广告及宣传品。 高水医院积极配合整改,现场停止了散发小广告行为,并将剩余广告制品回收至医院存放。后期,我局将加强对该处的巡查管控力度,发现违规散发广告行为立即查处。
最后,感谢您对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如再有此类事件发生,请与我局辖区中队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置(电话:0816-6385004)。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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