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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四川交通运输厅高管局)
发布通告
为加强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等规定,决定于2022年5月27日0时至5月30日24时,在全省高速公路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实施全天禁止通行的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一、管制期间,全省高速公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运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严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三、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显著位置设置限行提示,强化入口管理,在禁行时段内拒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高速公路交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驾驶人及运输企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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