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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
您在西蜀论坛所发帖子“请问各位蜀友,名下有房子没有房贷,怎样才能把公积金提取出来?”我中心已注意到。现就您发帖内容回复如下:
根据我市现行政策规定:在绵阳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合同在住建部门备案生效之日起3年内或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2年内申请提取。从未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购房合同3年或房屋所有权证2年的,可一次性提取至规定年限。
购房合同提取所需资料:备案的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结婚证(房屋共有人有配偶的提供)、身份证、一类储蓄卡。
房屋所有权证提取所需资料: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发票、结婚证(房屋共有人有配偶的提供)、身份证、一类储蓄卡。
如您所购房屋为绵阳市范围以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18]6号)规定:缴存人在异地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地址应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则还需要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或近一年的社保缴存证明)。
由于未能与您取得联系,不能与您电话沟通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直接拨打0816-12345转接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
如需咨询更多信息,请关注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MYGJJZX),也可登录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my.gov.cn/查询。
感谢您对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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