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指导意见》尚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时间截止至2022年8月21日。若你有何意见建议,欢迎将意见建议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至指定邮箱591248680@qq.com,联系电话:028-85520218。
共有产权住房将重点在人口净流入的城市、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困难群众较多、多层次住房需求较大及其他有需求的城市探索发展。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六部门尽快出台《指导意见》,指导有需求的城市积极筹集建设共有产权住房,具体进展情况请关注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