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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蜀说] 速看!绵阳交警曝光10起典型交通案例,涉及逆行、少年驾车、找人顶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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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4 13:4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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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持续开展道路交通风险隐患治理

和客货车辆安全运行防控

二季度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

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

同比分别下降36.67%、43.69%、

45.95%、42.19%

未发生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但道路安全风险依然存在

一般交通事故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

绵阳公安交警曝光5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5起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看到这些血泪教训,大家一定要谨慎驾驶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01
案例一:逆向行驶闯大祸

2022年4月27日20时50分许,安州区籍驾驶员黄某某驾驶藏A29***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安州区秀茶路千佛镇驶向桑枣镇,当行驶至千佛镇宝藏村1组路段时,黄某某驾车驶入对向车道,与对向车道杨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杨某某当场死亡、搭乘人马某某抢救无效死亡、搭乘人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黄某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右侧通行原则且临危采取措施错误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杨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不按规定载人,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黄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安全警示 


右侧通行是我国道路交通最基本的通行原则,每个交通参与者必须遵守。


若短时间借道通行,务必确保对向车道车辆、行人安全。


提醒广大驾驶员:若借道,保障安全最重要;大欺小,一旦出事要“担到”。


01
案例二:横冲直闯撞行人

2022年5月7日20时14分许,绵阳市好运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赵某某驾驶川BK4***号出租车沿涪城区滨河北路中段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洞天闸坝”地段人行横道处时,与人行横道上罗某某推行轮椅(乘坐蒋某某)发生碰撞,造成罗某某和蒋某某受伤,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查,赵某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超速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赵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安全警示 


斑马线上礼让行人是法定义务,不仅体现个人素养,更能彰显城市的文明形象。


提醒广大驾驶员:“停三分”给他人一份安全,“抢一秒”给自己酿事端。


02
案例三:找人顶包错上加错


2022年6月11日21时30分许,安州驾驶员王某某驾驶川B95***小客车,从安州区行至科技城大道双土地村路段时,与电动两轮摩托车碰撞,造成何某某当场死亡、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何某某(未成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王某某为逃避责任,找表弟蔡某某顶替,谎称是蔡某某驾车肇事。在公安机关严密侦查和群众的指认下,王某某承认是该事故当事驾驶人,并对找人顶替一事供认不讳。


经呼气测试,王某某血液酒精133 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肇事。王某某曾于2018年7月5日因酒驾被处罚,不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车并发生事故。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安全警示 


酒驾受罚仍不悔改,二次酒驾酿成惨祸,逃避责任找人顶包,干扰办案行为恶劣。


提醒广大驾驶员:“***疏而不漏。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心生杂念,若找人顶包或逃逸等的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03
案例四:驾车使用手机祸及家人

2022年6月16日17时45分许,李某驾驶川AZB***号小型普通客车载家人和亲戚,从成青路行至北川县永昌镇杨家湾路段时,因边驾车边使用玩手机,致使车辆与梁某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川B76***号牵引的川B7***重型自卸半挂车尾部相撞,造成川ABZ***号小型普通客车乘坐人肖某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驾驶员李某、乘坐人王某某、李某某、钟某某四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目前,事故进一步侦办中。

 安全警示 


一心二用驾车辆,细小动作酿惨祸,伤害家人悔不及,内疚痛苦伴一生。


提醒广大驾驶员:保持驾车专注力,不受影响而分神,提早预判知险情,有效处置保平安。


04
案例五:少年驾车肇事痛心

2022年4月3日15时14分许,三台籍驾驶员向某某驾驶川B2R***号小型轿车,由国道347线芦溪镇向刘营镇方向行驶,行经事故地段时,与谭某某(13岁,未成年人)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车人谭某某、搭乘车人某某、赵某(均系未成年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谭某某(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变更车道未让行,超核定人数、未戴安全头盔等行为是造成事故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向某某超速行驶是造成事故间接原因,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安全警示 


一桩桩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令人无比惋惜和心痛。加强其安全教育,社会各方应尽责履职,保障健康成长。


提醒广大家长:暑假是学生交通事故的高发期。你们是孩子的监护人,希尽到职责,做称职“安全守护神”,教育引导他(她)们从小养成正确的交通行为习惯,让其受用一生。


 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01
案例一:“百吨王”冒头就严打

2022年5月18日凌晨4时,盐亭县公安交警在万安路口检查中查获多辆货运车辆超载,其中有3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运载超过百吨:宋某某驾驶的川R68***(核载49吨实载104.78吨)、谯某某驾驶的川T37***(核载49吨实载102.68吨)、王某某驾驶的川ADS0**(核载49吨实载105.26吨),均超载100%以上。


为了打击严重超载违法行为,市道安办成立了专案组展开调查,启动了“一超四罚”联合惩戒机制,分别对驾驶人宋、谯、王等三人行政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将驾驶人、货运源头企业及运输企业情况分别发函至江油、雅安、射洪等地要求对涉事企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

 安全警示 


百吨王”就像道路上流动的“炸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提醒广大驾驶员:“十次肇事八次超载”。忽视安全,用严重超载追求短期效益最大化的做法实在不可取。超载要溯源,各方将“连坐”受罚。


02
案例二:醉酒驾车被入刑

2022年4月14日晚9点许,曾某和朋友一起在园艺山饮酒,酒后曾某即驾驶川BF3***小型轿车从园艺山向曼哈顿行驶,晚23时27分许,在绵阳城区一环路北段时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曾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97.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调查。

 安全警示 


“饮酒不驾车”世人皆知,明知故犯可看见其法制观念之淡薄,被刑事立案调查,代价实在太大。


提示广大驾驶员:饮酒千万莫开车,出事受罚悔不及;若饮酒,找代驾,不侥幸,生命安全最重要。


03
案例三:酒驾大货“饭碗”丢

2022年5月9日0时许,江油市华川运业公司曹某驾驶川B78***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车牌为川B5***挂)在山东大道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检查发现酒后驾车,经检验鉴定,达到饮酒驾驶标准。


曹某是一名职业驾驶员,具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为货运类营运车辆,其行为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安法》和《运输法》相关规定,被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安全警示 


作为职业驾驶员应该知晓酒后驾车的严重性和危害后果,还明知故犯实属不该,被重罚难免。


提示广大驾驶员:提高职业素养,遵守职业操守,守牢安全底线,自觉做到法令禁止决不违。


04
案例四:开车追剧被举报

2022年5月10日,接网友举报:自己乘坐的网约车川B9L0XX,司机驾驶过程中边开车边看电视剧。江油公安交警立即展开调查,提取相关视频,通知涉事驾驶员唐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唐某承认驾驶过程中看电视剧的违法事实。


交警部门对唐某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道安法》相关条款对其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安全警示 


网约车属于客运车,保障乘客与自身生命安全至关重要。边开车边看电视剧的行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提示广大驾驶员:爱好要择时,安全最重要,保持专注度,莫拿生命当儿戏。


05
案例五:报废车上路被强拆

2022年6月2日,李某某驾驶车牌号四川B60223变型拖拉机在安州区在城区滨河路段停车装货,被联合执法人员发现。


经核查,该车为变型拖拉机,已超报废年限,并于2021年注销报废。执法人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该车查扣,拖运至专业回购公司。目前该车已经被拆解报废处理。

 安全警示 


报废车辆因使用年限长,机件老化损坏严重,上路行驶安全隐患大,极易酿成交通事故,更为重要的是肇事无保障,因不能购买保险,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员:车辆达到报废年限,请及时到专业回购公司申请报废;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违法成本高,将会被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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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7-15 07:04:39 来自手机发帖 | 只看该作者
这些人也胆太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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