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调整范围示意图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经开-小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局部〈S(04,F)单元〉调整方案进行公告。
(二)本规划按照法定上位规划、相关项规划及有关法规政策等制定,图中未注明的其他控制要求,按《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四)本版公告的规划内容以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存档备查的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最新版本为准。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公告地点
1.拟调整范围周边地段。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3.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hghj.my.gov.cn/)。
(八)公告期限
2023年9月27日—2023年10月27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至绵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绵阳市涪城区文武西路498号C区3楼)。
(十)咨询电话
绵阳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0816-6334790
来源: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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