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是城市景观的
重要组成部分
关系着城市的颜值和品位
更关系着城市环境的整洁、优美和安全
是城市文明的标志和窗口
8月2日,市住建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共同发布最新编制的《绵阳市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2-2026)》,记者注意到,新版规划详细罗列了城市户外广告的禁设清单名录。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12月21日,市政府颁发了《绵阳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要求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明确禁止设置户外广告区域;同时要求,户外广告形状、规格、材质、色彩等应当与城市空间的整体景观相协调的原则和方针。根据该办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市住建委于2021年启动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2-2026)的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反复推敲修改完善,并最终形成正式成果。
据介绍,此次新版规划详细罗列了全市的禁设清单名录。主要包括:
01 户外广告设置不应利用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交通勤岗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墙、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墙等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02 不应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除道路隔离栏外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志周边10m内,以及公交站牌、路名牌、出租车场招牌、消防栓等设施周边5m内设置; 03 不应在人行天桥落地扶梯、过街地道、过江(海)隧道、公路收费口、高架道路落地匝道及轨道交通等人和车流出入口周边10m内,以及大量车流集散的公共建筑出入口周边5m内设置独立式户外广告设施; 04 不应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 05 不应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各类地下管线、架空线及其他生命线工程安全保护范围内,消防通道和消防场地内设置; 06 不应利用危房设置,或设置后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和设施安全; 07 其他还包括不应依附于行道树设置,不应在分车绿带中设置; 08 不应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等。
同时,新版规划还明确了广告分类,按照附着式户外广告、落地式户外广告、移动式户外广告、临时性户外广告四大类进行分类,便于户外广告的分门别类管理。
新版规划创造性的建立了“三区、五类、三级”的分区控制体系和“禁止设置类别与允许设置类别”分类控制体系。通过分区、分类双向管控户外广告,构建形成户外广告设施现代化管理体系。
针对原规划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相关部门还制定了户外广告管理手册,按照五步走的方式手把手指导基层管理人员对户外广告形成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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