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绵阳税务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
部分险种缴费业务的通告
一、受影响的业务范围 (一)暂停办理业务时间及范围 受系统切换影响,2022年5月和6月社会保险费业务办理时间及范围将作如下调整: (二)社会保险费批扣时间 受系统切换影响,2022年5月和6月社会保险费批扣时间将作如下调整,请参与批扣的缴费人确保绑定银行卡余额充足。 注意: 签订批扣协议的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两种方式缴纳2022年5月养老保险: ①在2022年5月18日00:00前或2022年6月8日9:00后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行申报缴费。 ②参加2022年6月20日至6月21日批扣,一次性扣缴5月和6月的费用,已自行完成5月缴费的缴费人不会在6月批扣中重复扣费。请使用批扣方式缴费的缴费人确保绑定银行卡余额充足。 二、请缴费人根据以上时间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于暂停办理业务时段前和恢复后,错峰办理有关业务。 三、医疗保险费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四、广大缴费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月6日 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缓缴期限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 各级社会保险登记部门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企业也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的流程及时办理。 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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