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
通告称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定于2022年3月21日零时起
启用下列固定交通监控技术设备
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抓拍取证并处罚
新增固定交通监控技术设备
相关情况
如下
▽
序号 | 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绵中路与吴家森林休闲庄交叉路口 | ①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记6分、罚款200元); ②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记2分、罚款100元); ③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记2分、罚款100元); ④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禁令标志)指示的(记3分、罚款100元); ⑤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记3分、罚款100元); ⑥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50元); ⑦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记0分、罚款100元); ⑧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记0分、罚款100元); ⑨ 遇前方机动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款100元) |
2 | 绵中路与吴家镇东街东段交叉路口 | |
3 | 绵中路与杨家绕城高速路口连接线交叉路口 | |
4 | 绵中路与杨家镇石栏路交叉路口 | |
5 | 绵中路与杨家镇杨关大道交叉路口 | |
6 | 绵中路与玉皇镇XB02线交叉路口 | |
7 | 西山南路(剑南路西段-剑门路西段) |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记3分、罚款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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