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相关领导,您们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动用维修基金,这样是否稳妥?
请问相关领导,您们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就动用维修基金,这样是否稳妥?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此次动用维修资金是符合《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紧急情况下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一项第4条:消防设施设备严重损坏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不具备灭火功能的;启动程序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启用维修基金的紧急程序要求;此项能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提升市民幸福感安全感,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科技城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局
2024年3月28日
页:
[1]